根據漁護署展覽牌照規定攜帶寵物人士請管束閣下帶來的寵物,若閣下遺失寵物、其寵物襲擊或傷害他人或他人的寵物,閣下或將會被檢控及須任責任。
- 每位入場人士只可攜帶一隻寵物進場,如超出「一人一寵」規則,該攜寵人士及其寵物將會被拒絕進場。
- 攜寵人士必須有能力自行照顧及管束其寵物。
- 會場內有大量寵物/動物,參觀者請注意自身及其寵物/動物安全。如不幸遭寵物/動物襲擊或傷害,請報警求助,主辦機構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將不予負責。
- 請各寵物主人採取適當的保護及預防措施,防止寵物受寄生蟲感染或感染其他寵物。
- 攜帶寵物入場人士必須遵守官方公佈之「寵物入場守則」,包括任何未有事先公佈的臨時改動。
攜帶犬隻
所有入場犬隻必須持有及出示以下證明及進行晶片掃描方可入場。
1. 狗牌* (由漁農署發出)
*需清楚顯示未過期的預防狂犬病/瘋狗症(Rabies)疫苗證明及犬隻晶片號碼
2. 針咭#
#需清楚顯示已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
- 所有攜帶狗隻進場人士必須於進場前主動向在場職員申報並出示有效有效狗隻牌照及針咭,以及主動配合檢查犬隻晶片。如未能出示有效狗隻牌照及針咭或未能通過犬隻晶片檢查,該攜犬人士及犬隻將會被拒絕進場。
- 所有入場犬隻必須時刻以狗繩牽引,或放置於寵物專用的籠/袋/車中並繫上牽引繩。
- 「大型狗隻」須時刻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著;或須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以不會對公眾及動物的安全以及該狗隻的福利構成危險的方式穩妥地縛在固定物體上。
- 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該四個品種的混種狗隻)及已知危險狗隻必須時刻戴上口罩和用一條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穩妥地牽引並須戴上特定的頸圈。
展覽犬隻
- 所有展覽狗隻必須已植入微型晶片,能夠辨認其身分。
- 所有展覽狗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一般傳染病的疫苗,包括:
- 犬瘟病,
- 傳染性肝病,
- 犬小病毒性腸炎,及
- 漁農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
攜帶貓隻
入場貓隻必須持有及出示以下證明方可入場。
- 針咭^
^需清楚顯示未過期的F3/F4/F5疫苗證明
- 所有攜帶貓隻進場人士必須於進場前主動向在場職員申報並出示已注射疫苗之針咭。如未能出示已注射疫苗之針咭,該攜貓人士及貓隻將會被拒絕進場。
- 所有入場貓隻必須時刻以貓繩牽引,或放置於寵物專用的籠/袋/車中並繫上牽引繩。
- 建議為經常外出的貓隻注射包含貓白血病疫苗的五合一疫苗(F5)及狂犬病/瘋狗症疫苗。
- 嚴禁攜帶6個月或以下的貓隻入場。
展覽貓隻
- 所有展覽貓隻必須在不少於14天前已全數接種預防狂犬病及一般傳染病的疫苗,包括:
- 貓病毒性腸炎,
- 貓呼吸系統疾病 (俗稱「貓流行性感冒」),及
- 漁農署認為須加預防的其他疾病。
其他寵物
- 所有攜帶其他寵物人士須把寵物以繩牽引及約束,或關在寵物專用的籠內並繫上牽引繩(如:雀鳥/兔仔/爬蟲類等等)。
- 所有攜帶其他寵物人士必須於進場前接受檢查並被確認為符合入場之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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